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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时轲想到在知道傅斯冕名字之后的事情。
他初到江城,人生地不熟,江城是南方的城市,而北城位于北方,周时轲初来乍到,除了水土不服,就是没有认识的人。
舅舅满门心思都在怎么和老婆亲亲抱抱举高高上面,再就是借着周时轲找周家要钱,周时轲自己有小金库,再加上一点手段,很快就在班里混熟了。
看似无意地打听到了傅斯冕,知道了对方的家世。
周时轲根本就不在意傅斯冕家里的背景,因为他自己家也不比傅家差,可是在江城的同龄人眼中却不是。
傅斯冕,以及他周围的那群人,都是其他人这辈子都可能触摸不到的层面。
一次运动会。
傅斯冕依旧是学生代表,他穿着白衬衣,黑色长裤,衬衣版型挺括,他看起来光风霁月,不染一尘,与周围喧嚣格格不入。
周时轲那时候还不知道傅斯冕喜欢什么类型,他还是本来的周时轲。
男生穿着黑色的球服,额头上绑着黑色的发带,肩后的纹身若隐若现,黑色的耳钉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。
“学长,我叫周时轲,我想认识你。”周时轲抱着篮球,冲到傅斯冕面前,不卑不亢,惊呆了傅斯冕周围的人,当然也包括唐冬冬。
傅斯冕是什么人啊,高岭之花,不下凡尘。
小学弟被美色冲昏了头了吧?
傅斯冕仰起头,合上手里的书,太阳落在他的侧脸,将半张脸照耀得几乎透明。
他眉眼淡淡的,但这并不是说他五官寡淡,相反,傅斯冕的眉眼唇齿都异常深邃艳丽,只不过他神情冷淡,说话时温和,让他的艳丽不那么明显。
周时轲才是真正的浓颜系。
唐冬冬后来都说,见了那么多冲上来表白的,周时轲是当中最好看的。
周时轲那时候听了不禁沾沾自喜,他从来没想过,自己有一天也会以长了一张不错的脸感到庆幸和自豪。
“我现在不想谈恋爱,”傅斯冕拒绝得恰到好处,“学弟也要好好学习。”
周时轲知道,不想谈恋爱的潜在意思就是:我对你没兴趣。
他又想尽办法,跟傅斯冕身边关系比较好的同学朋友打好了关系,勉强知道了对方喜欢的类型。
尽管只有几个模糊不清的形容词,比如乖的,清纯的,漂亮的。
那时候,周时轲是想放弃的,毕竟他只是觉得傅斯冕的脸挺符合自己的口味,对他的人,周时轲不太了解。
为一个不清楚底细的人,做出那么大的牺牲,不值得。
但没人能违逆命运,周时轲也不能。
江城的大雨说来就来,周时轲蹬着自行车,看见自己的球鞋慢慢湿掉,心痛不已,接着就在马路上翻了车,连人带车摔进了车里。
他头发身上全打湿了,头发一缕一缕贴在脸上,跟平时张牙舞爪的模样大相径庭。
正巧傅斯冕家里的车路过,看见可怜兮兮的周时轲,不过周时轲是不觉得自己可怜的,他玩车翻过很多次,不差这一回。
男生的侧脸柔弱漂亮,身形单薄清瘦,穿着同校的校服,傅斯冕视线停留在男生纤薄的腰上,让司机停了车。
司机要下车帮忙,傅斯冕制止了对方,自己撑着伞,走到了周时轲身边,将伞举到了周时轲的头顶。
头顶的雨突然没了,周时轲茫然抬眼,对上傅斯冕的视线。
傅斯冕没有认出来这人就是之前在操场那个男生,他微笑着问道:“同学,需要帮助吗?”
周时轲看着傅斯冕,脑子转得飞快,他点头,可怜极了,“需要的。”
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,周时轲格外嫌弃自己那些花里胡哨的名牌,去表哥的衣柜里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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