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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她听闻血族的某位女纯血爱上了人类,并为此短暂地突破了族规与血脉限制……即便最后失败,那位纯血姬也留下了真情的证明。那种为了爱人一往无前的执着,正是玛丽苏所追求的。她想亲眼见证这样的感情,更想亲自遇见,得到跨越诅咒的真爱。]
[她想,如果她真能遇到这样的人,能像吸血姬爱她的爱人那样奋不顾身地爱自己,她一定能打破从出生起便赋予的诅咒,不再以华丽却没有实感的姓氏生活。]
[她想,自己一定要重新冠以鬼族的姓名,以不再被诅咒约束的姿态,回到她真正的父母面前——然后告诉他们,女儿并未辜负他们的期待。]
“不愧是我!”
我给自己竖了个大拇指。
为自己居然如此完美地圆回了之前的设定,感到无比自豪。
我甚至有些可惜。
可惜我居然不能和其他人分享这份喜悦。
这种随意添加人物设定、独属于作者本人的特权,简直不要太爽。
这时书灵飘到荧幕前。
明明是我的伴生物,书灵在阅读完我的杰作后,居然朝我露出甲方对乙方的表情。
“这合理吗?”它问。
说起来我还没有介绍过书灵的外表。
因为书灵的声音实在难辨男女,所以我一直以“它”来陈述对方。
至于对方的外貌……
和入间得到的恶食戒指的戒灵、那个刚出场时的黑影形态很像。
只是它是白影,而且外观更圆润一些。
总之就是完全没有威慑力。
但在它露出那种表情时,拥有社畜记忆的我还是心头一哽。
可几秒后我想到,我已经不是曾经的我了。
所以我硬气地挺胸抬头,理直气壮地反问出声。
“这哪里不合理?”
“我记得薄樱鬼比血骑晚出动漫?”
“那又怎么样!”
面对书灵的质疑,我十分有专业素养地解释道,“我写的时候它已经存在了。既然存在了,那我加进去就合理!考据这个才是不合理!”
典型的唯心主义思想。
反正我现在经历的一切已经很唯心了!
说到底,我都要成神了还管这些干嘛。
放过唯物和科学吧。
我已经能想象到牛顿的棺材板即将揭开,却被我死死按住的场景了。
大概觉得我说的有点道理,书灵放过了这个话题。
虽然即便它想胡搅蛮缠,我也不会真的去改。
作者对待自己的作品,就是这么任性又独断!
反正加那些莫名其妙又不一定会用到的设定,是作者的常态嘛!
“那你准备写什么结局?”书灵又飘到笔记本上,坐在了失去功能的摄像头圆孔前,“小蝌蚪找妈妈吗?”
“什么找妈妈!那只是设定,我又不可能真的变出薄樱鬼的角色!”
“那你准备怎么办?”
我故作沉思,盘腿坐在床上,姿势是只要被塞缪尔看见,就一定会被他说教的懒散随意。
“我觉得你之前的建议不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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