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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只白鸽落在汀厝左膝,他下意识抚摸它的白羽,无暇的羽毛沾上他的血。
汀厝顿了顿,把手挪开,抿着嘴甩手。
血珠却落在另一群白鸽身上。
汀厝想用右手把污迹擦去,却越擦越脏,血迹晕开一大片,远远背离他的初衷。
汀厝忽然觉得烦躁,索性用左手把膝上的那只鸽子从头到尾摸一遍,把它彻底弄脏。
然后他打算把它带离鸽群,剪掉它的翅膀,等到鲜红的血变成黑紫,它就会是他私人豢养的、独一无二的血鸽。
汀厝拽住它的腿,鸽子受惊挣扎,翅膀大开,露出没有被染色的白毛。
红白刺目的对比,把汀厝从逐渐跑偏的思绪中拉出。
他捏着鸽子腿停顿了许久许久,直到鸽子安静下来,直到残阳西落,把他笼罩在阴影里。
汀厝回头看向马车。
马车沐浴在金色的光芒中,一片圣洁美好,与他周围尸横遍野,血流成河的景色格格不入。
金光照进马车木棒的缝隙,停在一双泪眼婆娑的眼睛里。
汀厝明明看不到,但这双眼睛还是把他拉出了难过。
他站起身,摇摇晃晃地松开手,血红的白鸽飞向天空。
他爱一只鸽子,就不能把它囚在笼子里。
它属于天空,属于山林。
————
元宵在京州独自摸索了整个春天。
凭栏问交给他的任务十分简单,七天的任务周期中,他有时处理掉一个毫无抵抗之力的老头,有时毒哑一条老狗,有时拿走一个老太太的胳膊,有时把另一个老头重新雕琢雕琢,扔进最初那个老头的家里。
周而复始,毫无新意。
不过更多时候,他会去找花辞。
花辞嘴上总是说着不要去打扰他,但只要他死皮赖脸地跟着,花辞也不会多说什么。
正如花辞所料,不出一个月,元宵便觉得他的任务太过无聊,于是花辞就带他去某处房顶趴着,听一个老头说话。
听得久了,元宵了解到花辞这种人叫刀子嘴豆腐心,知道了别人都会恭恭敬敬地叫那老头先生,先生讲学的地方叫学堂,他说的话叫讲学。
在极偶尔的时候,他在完成任务时脑中会闪过一个念头:我到底在做什么?我这样做究竟对吗?
不过念头是转瞬即逝的,下一刻他还是会面无表情地处理掉“麻烦”,扭头开开心心地去吃饭。
有两次,元宵看到有个气质不凡的女人来学堂,孩子们都很喜欢她,连时刻都面无表情的先生都会恭敬行礼。
元宵其实并没有被这个女人分走太多注意力,只不过每次她来这里,花辞都会主动来找他。
这对元宵来说很重要。
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像一对普通的兄弟那样,在长街上转悠,然后去吃美味的汤圆。
长街永远熙熙攘攘,京州城的主干道人来人往,没人知道擦肩而过的人背后的故事。
在这里,他们是最不起眼的普通人,最不被束缚的少年。
他们总是在同一家铺子吃饭,老板见这兄弟俩隔三差五的来,弟弟一声不吭地吸溜吸溜,哥哥沉默地盯着路对面的木门。
春中的某一天,老板把他俩点的一大碗汤圆放到弟弟面前,想了想,又煮了一小碗面放到哥哥面前,“小伙子,送你的,吃吧。”
花辞看了看,又看了看顺势坐到他对面的老板,“多谢老板。”
“诶呦甭客气,”老板乐呵呵的,“你和你弟弟隔三差五的来,是为了等神医吗?”
说完他朝对面关着门的铺子努了努嘴,“你来得太早啦小朋友,神医夏天才会来,待的时间也不久,估计就二十来天吧。”
“神医?”元宵从碗里抬头,眼中充满疑问,“哥你生病了?没有吧?”
花辞摇头。
老板诶呦一声,“看来不是找神医的啊,哈哈哈,我搞错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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